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

Break the rules

唔記得喺邊度聽/睇過, "規矩係因為要俾人破壞而存在."呢句說話.

好理直氣壯!

雖然唔係每個人都好似佢咁. 但破壞規矩嘅人確實唔少. 最普通嘅係"不遵守交通規例"和"隨地拋垃圾".

呢d都係政府的"規矩". 私人屋宛的"規矩"又如何?

我同亞爸亞媽每晚都會去散步嘅海濱長廊, 四維都鑲咗鋼板, 叫人唔好踩單車, 唔好食煙, 唔好釣魚.

現實係, 每晚都有唔少"未來黃金寶"喺度練車, 當然地有唔少"座埋一邊"吹水嘅人食煙, 同埋更加多嘅魚鉤同魚絲.

今晚隨便數一數700米長嘅路就已經有46套魚杆+魚絲牌正在"開工"(魚絲無放落海嘅冇計, 啱啱走嘅一團十幾人親子釣魚團亦冇計到). 場面實在偉大!

政府要發展南區, 不妨考慮開返個釣魚場. 但係到時冇咗呢條"不准垂釣"嘅規矩可以破壞嘅時候, 仲有無咁多人釣呢?

1 則留言:

Mansai 說...

你知道嗎, 娼妓嚮新加坡係合法的!!
reason係, 有市場需要, 亦禁不住, 所以面對現實, 好好管理. 其實係好主動既想法..

香港, 唉...小小事都做唔到.
禁娼禁不成,
禁單車禁不成,
禁釣魚禁不成..
所有野都係得個講字
講完"我唔俾", 咁其他人做..你又唔action...
掃黃掃得多驚幫會搞事
掃車掃魚掃得多, 驚煩驚民生驚政黨...

垃圾政府, 名副其實!

其實係因為有d人做左一d事, 其他自命有權有勢既人唔like, 先有"rule"!
如果世人一件事都無發生過, 又何來有例?
無人唔"like", 又做咩要阻止?

倒轉既講法, 只適合所有事都"反其道而行"既人.

其實, 不值一提...

豬肉乾幾好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