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

getting hands dirty

今日睇到一份招聘資料.
個顧主要求求職者要 "do not mind getting their hands dirty".
作為一個製造業嘅人, 當然明白佢指嘅其實係要"落line", "埋機"搞到對手滿晒油漆, 機油, 金屬碎屑之類嘅dirty hands.
但係我睇到呢個句子嘅時候, 1st image竟然係"嗱咋招/駛橫手", 唔見得光嘅非法勾當...

點解會咁?

可能我睇太多關於"戰爭/政治/陰謀"嘅網上小說.
"大人物"因為唔想"make their hands dirty", 所以就會搵手下或者外援幫佢地做晒佢地要做嘅殺人放火之類嘅非法勾當.

重複次數太多, 所以"dirty hands"對於我嚟講已經等同咗"做唔見得光嘅事"...

不過好在, 似我咁嘅人應該唔多. 如果唔係D人見到呢份工(其實好似見過有第二D工都有咁寫...)嘅聘用要求, 好可能會將D資料send去老廉. 哈!


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身價幾百萬的!



驟眼睇, 係咪有D似...
身價值幾百萬嘅...
國蘭...
其實佢叫...
"彭丹"...

2008年9月8日星期一

老爸近期最威水!


石斑魚! 亞媽話值幾百蚊!!

2008年9月7日星期日

改變了的選舉口號

今天是選舉日.
我當然有去投票.

數個月以來不斷聽到的(這幾個星期尤其多)政府宣傳口號, 從第一次聽到已經覺得怪怪的. 但是那兒怪了又說不上來.

今天, 突然間終於知道了.

原來政府一直沿用多年的"投票選賢能"改成了"投票選代表".

這改變表明了什麼呢?
就是, 你所投的一票所選出來的人, 不一定賢, 也不一定能(我不敢說他們都是不賢能). 但儘管他們並不賢能, 他們還是應該能代表你的.

那又說明了什麼呢?
就是, 只要聲稱是代表他們的選民, 有多不用腦的提議, 多不理性的叫囂, 意氣用事, 互相指罵, 都是理所當然的. 正當的.

且看上一屆的議員, 有幾多個聲稱自己是政治家, 卻只是會潑婦罵街? 有幾多個只是因為要反對而盲目反對, 從沒想過什麼才是對社會最好的方案? 有幾多個只會叫罵被趕出議事堂? 有幾多個本該出席的會議也沒從沒有出席過? 又有幾多個是真真正正以自己的良知, 智慧和能力在為選他的人在做事的呢?

從來煽情的叫囂都能博得不少人的支持(看那些煽情橋段的電視劇, 誇張失實的雜誌有多少擁躉就知道了).
越大聲叫罵讓越多人知道你的存在, 你便能"代表"越多的人.

真的是很希望所有人都想一想, 越大聲的人做的事是否就越對呢?
如果是的話, 我必定是一個不會錯的人. (雖然是多年前的了, 但科學館的分貝機測試, 我可是比民航機升降還大聲!)
如果這種盲目大聲叫罵, 互相挖苦就是好議員的想法繼續下去, 香港的議會也只有越來越台灣化(對不起啊Li Lin San). 議員開會時只會"初則口角, 繼而動武". 什麼對社會有益的東西也做不出來.
到時別說亞爺不救你. 那時候將會是亞爺想救你也救不來. 因為我們已經自我放棄得無藥可救了.

不想死, 就吵鬧少一點, 腦用多一點.
能讓市民生活過得好(最起碼是有機會去爭取過得更好)的人, 不用叫罵, 支持你和選擇你的人可是要多少有多少.

政府不想民望插水, 就要立即回水

這句是今天看見貼在一架旅遊巴士上, 由"準來港婦女關注組"發出的單張.

看見這些將旅遊巴車窗貼得滿滿的紙張, 我除了"不知羞恥" ,"不知廉恥"和"聒不知恥"這三句"不知恥"的說話外, 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說話來.

什麼是"回水"?
"回水"就是在付款之後得不到應有的服務或產品貨不對辦, 所以要求退款.

而"準"又是什麼呢?
就是"準備"的意思. "準來港婦女"亦即是仍然在大陸, 還未來到香港, 只是準備來的婦女.

人還未到, 什麼也沒有付出過, 竟然在要求退款? 這除了不知恥還是什麼?

就是這些不知恥的人太多, 令人覺得所謂的"弱勢社群"只不過是騙飯吃之餘還聲大夾惡的混蛋. 讓真正有需要被幫助的人也受到歧視. 更得不到應有的幫助.

說真的. 在香港長大的我們這一代人, 到底有幾多個是沒有在課餘幫補家計的? (我的上司甚至說, 因為我爸是個職業司機, 所以我小時候能與我爸相處的時候應該和"沒有"是沒分別的!) 有幾多個的校服不是盡量做大/長一點, 可以穿多幾年?

為什麼這麼多人都能捱得過, 這一群所謂的"弱勢社群"就不能呢?
由政黨帶領, 帶著小孩上街叫囂要這要那的行為更是可恥到極點之餘, 還遺害下一代. 因為他們的"以身作則"就是不需努力學習和工作, 只需間中上街叫囂, 錢便會滾滾的來.

這個社會開始扭曲, 希望新一屆的, 真的能用多點腦去思考, 什麼才是有利社會發展的.

希望明天真的會更好.

2008年9月6日星期六

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儘管如此, 我沒做過)

今天和日文班的同學去了看這套戲.
144分鐘全無特技, 沒有槍戰, 沒有爆炸, 但完全不會覺悶的一套戲.
(當然, 只要是日文電影我們便不會有"悶"的時間. 因為一邊嚐試不看字幕, 只是聽, 但又想要理解戲情. 又要想聽到的對白(單字/文形)有沒有學過...腦袋好忙)
但這套戲是儘管你不像我們忙著為自己做翻譯也不會悶的戲.
戲的內容說來簡單, 但那種張力卻是可以將你緊捉不放.

在看這套戲前對日本的司法制度可說是一無所知(本地的司法制度也不十分清楚, 還說其他地方的?). 更加沒可能知道, 原來在日本, 痴漢(在電車上非禮女性的男人)只要認罪, 繳罰款便可了事! 戲裡有句對白是說: 就像交通罰款一樣.

在戲裡, 警察, 檢察官, 法官為了高判罪率(即成功將罪犯歸案)竟然是會按自己喜歡的寫口供, 只提出對被告不利的證物和只聽自己想聽的陳詞! 結果就是無辜者被入罪.

不清楚日本司法內情的我, 當然是想這只是戲劇的橋段(因為一個先進國家, 竟有這樣有法律等如沒法律, 清白的市民不會被法律保護的情況, 就是覺得那是不應該存在的).
但是, 這樣的情況如果是虛構捏造的話, 警察廳和司法部總不會默不作聲吧! 因為就是有這樣的事情(有可能還是很普遍), 所以不能出聲反抗.

這麼說來, 生於香港還是一種福份. 最起碼的是香港有陪審團制度, 嫌疑人(不管是否真正清白無辜)的命運不會只放在法官的手上. 而且香港的法官也不會看著"判罪率"做事.

相較起來, 我們是很幸福的.

可愛的鄰居

與這家人不是真的住很近, 有大約5~6分鐘的步行距離.
第一次見到時是掛了很多鈴鐺.
今天是七彩繽紛的氣球.
老亞伯用了好多時間和心機在布置(我和亞媽在對面的食肆食飯, 半個多小時, 見他不斷的, 在綁氣球)
亞媽看著還說:早知會遇到這樣的人, 搬家時就不把那幾包氣球丟了, 送給他, 他應該也會喜歡吧?

2008年9月2日星期二

到底滑稽是什麼?

嗅吻紙巾被指意識不良 Tempo廣告接81投訴
(明報)9月2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
廣播事務管理局 今年7月共處理了92宗個案,涉及301宗投訴。其中,以Tempo紙巾的廣告收到最多投訴,達81宗,主要指男子取去女子用過的紙巾來嗅和親吻,意識不良。
「豈有此理」寬頻廣告接44投訴
另一個香港寬頻「豈有此理」廣告,亦收到44宗投訴,指廣告有關用語及手勢對兒童有不良影響,不過
廣管局認為,觀眾一般不會認真看待該等滑稽和誇張的描繪,故認為針對該兩個廣告的投訴理據不足。
另外,有6宗投訴個案因準確性有誤,被裁定輕微違規。




"廣管局認為,觀眾一般不會認真看待該等滑稽和誇張的描繪"


那不是滑稽, 也不是誇張.
那是明顯的戀物癖的表現. (當然我是在說Tempo的廣告.)

在廣告裡面, 那男子拿著的是女子用過的紙巾, 就好似只是滑稽和誇張.
那麼, 如果男子拿著的是女子穿過的內衣褲呢?
沒有人會說那樣的行動是滑稽和誇張吧!


別說是不同的東西, 行為其實是一樣的.

認真的說, 我不是專家, 只是好死不死喜歡看"FBI調查報告"之類的書.

其中一本有講到戀物癖(那本是美國性罪犯調查報告).
當中指戀物癖的患者所戀的"物", 人人不同. 有可能是女性穿過的內衣褲, 有可能是衣服, 飾物, 亦有可能是手, 腳之類人身體的一部份. 根本是什麼東西也可以戀, 儘管只是一張紙巾亦一樣.

書裡有一個犯人因為他"戀"的是人身體的一部份(忘記了是乳房還是小腿), 所以他不斷殺人, 為的就是要收集他所"戀"的"物"好滿足慾望(他根本沒有把人當人看待).

你絕對可以說我小題大作+論據牽強. 但不要忘記, 外國有過真實的案例也是不爭的事實.

不要以為沒有在眼前發生過, 就從沒出現過. 認為只是"滑稽和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