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請先撫心自問

尋日發生咗一單"警察開槍打死野人"嘅事件。
喺香港"警察開槍打死人"咁大件事,各大小傳媒當然好多野講。

我只係東一句西一句咁睇,唔係好知詳情。
加埋亞媽嘅精彩講故,大概知道:
1) 有人報警話一直住喺山邊嘅南亞裔"野人"可能有不軌;
2) 有騎警奉召到場,上山查問"可疑人物";
3) "可疑人物"="野人"在被查問時情緒失控,持木凳追打騎警;
4) 騎警先後用胡椒噴霧及警棍自衛還擊,但均被打掉;
5) 有指目擊者錄影片段中騎警多次大叫:"放低武器!唔好迫我開槍";
6) 有指騎警當時已被迫至死角,無路可逃;
7) 騎警開了2槍,1槍射失另1槍射中"野人"頭部;
8) 騎警受傷送院治療,"野人"送院後不治身亡。

作為一個唔在場嘅人,莫講新聞通常只睇大標題嘅我,就算係將所有新聞"Lun"完又"Lun"嘅人都冇可能對當時嘅情況知得一清二楚。
所以當我睇到亞"途緊身"議員話:被人打咪走囉,做咩要開槍殺人?!(原文係由記者轉述,寫得十分客氣)時就好想問:"途議員"如果你係騎警先生,你會點做呢?當時你已經噴晒成枝胡椒噴霧,警棍被人打跌,支援未到,再加被一個已經失去理性嘅人,攞住木凳追住你打到埋牆角。你會點做呢?

當然,我冇可能問到"途議員"(問到佢,佢都可以話:"唔答假設性問題"),所以我就靠多年來睇埋唔少嘅"FBI調查報告"同美式電視劇作為參考,推斷出以下結論:
有受過專業訓練嘅人會喺冇其他可行辦法嘅情況下,用最少嘅子彈令對手失去行動能力(當然唔會擔保一定唔會死人)。
一個普通人冇受過專業訓練而又有槍喺手的話(雖然喺香港冇乜可能),係會開槍開到手麻痺或者有人制止先會停(當然都係唔擔保會唔會死人,冇人話冇受過訓練一定射唔中)。

事不關已時要諗一諗:"如果我係當事人",之後先好發表"偉論"。
如果自己係當事人,更加要諗一諗:"如果我係對方",先好發砲攻擊("口誅筆伐"呀...)。

我成日提醒自己:
每個人都有一個限度。

所以對其他人有要求時,請先撫心自問:你自己又做得到嗎?

2 則留言:

紫熊 說...

隔岸觀火, 事後孔明. 誰不會?發生事情總有原因. 一個正常人/警員不會無緣無故開鎗吧?不過, 對於發言人來說, 每一個都是表現自己的機會, 如果不把握機會說義正詞嚴的一番話, 又會對不起自己嘛.

Mansai 說...

唔啱,錯錯錯!
你要知道我地係生活係現今最理想既社會
所以決定唔會有trade off,
好就係好, 唔好就係唔好
白就係白, 唔係白就係黑, 無灰!!
好既決定唔會有任何部份係唔好既
有任何部份係唔好既就唔係好既決定
警員開槍有人死, 唔好, 錯決定
警員走佬, 影響警方形象, 唔好, 錯決定
警員唔夠打, 野人入城市, 唔好, 錯決定
最好既係
警員用自己性命英勇壯烈犧牲造出封印, 封印左野人, 成為金紫荊後令一旅遊點
咁香港市民茶餘飯後就會讚警員英勇, 警隊為人民犧牲值得加許
好似無既電視劇咁, 咁先好睇
無錯, 你要知道同明白
"事不關己既新聞係茶餘飯後既話題, 同電視劇無分別"
"己"以人為單位, 唔係一個society
"各人只掃腳前雪"
門前雪?..茶餘飯後既話題...
如果我係佢?..茶餘飯後既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