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明知不應該, 但仍是會做

不是說"殺人放火"之類犯法的事(雖然有時心魔作祟, 真的想試試. ...有人說過我心底裡好可能係一個恐怖份子...)

平時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芝麻綠豆小事, 也可以是"明知不應該, 但仍是會做".

例如: 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

話其他人在公眾場所大聲說話, 影響別人. 但當自己也是三五友人聚在一起時也是高談闊論, 聲浪震天.

話別人心胸狹窄, 不肯聽其他人意見的時候, 自己也覺得其他人給的意見全是廢話, 連聽一聽也是浪費時間.

說別人處事不公時, 自己也只站在對自己(或自己的友好)有利的立場作判斷.

我們一直以來究竟做了多少"明知不應該, 但仍是會做"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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