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7日星期日

改變了的選舉口號

今天是選舉日.
我當然有去投票.

數個月以來不斷聽到的(這幾個星期尤其多)政府宣傳口號, 從第一次聽到已經覺得怪怪的. 但是那兒怪了又說不上來.

今天, 突然間終於知道了.

原來政府一直沿用多年的"投票選賢能"改成了"投票選代表".

這改變表明了什麼呢?
就是, 你所投的一票所選出來的人, 不一定賢, 也不一定能(我不敢說他們都是不賢能). 但儘管他們並不賢能, 他們還是應該能代表你的.

那又說明了什麼呢?
就是, 只要聲稱是代表他們的選民, 有多不用腦的提議, 多不理性的叫囂, 意氣用事, 互相指罵, 都是理所當然的. 正當的.

且看上一屆的議員, 有幾多個聲稱自己是政治家, 卻只是會潑婦罵街? 有幾多個只是因為要反對而盲目反對, 從沒想過什麼才是對社會最好的方案? 有幾多個只會叫罵被趕出議事堂? 有幾多個本該出席的會議也沒從沒有出席過? 又有幾多個是真真正正以自己的良知, 智慧和能力在為選他的人在做事的呢?

從來煽情的叫囂都能博得不少人的支持(看那些煽情橋段的電視劇, 誇張失實的雜誌有多少擁躉就知道了).
越大聲叫罵讓越多人知道你的存在, 你便能"代表"越多的人.

真的是很希望所有人都想一想, 越大聲的人做的事是否就越對呢?
如果是的話, 我必定是一個不會錯的人. (雖然是多年前的了, 但科學館的分貝機測試, 我可是比民航機升降還大聲!)
如果這種盲目大聲叫罵, 互相挖苦就是好議員的想法繼續下去, 香港的議會也只有越來越台灣化(對不起啊Li Lin San). 議員開會時只會"初則口角, 繼而動武". 什麼對社會有益的東西也做不出來.
到時別說亞爺不救你. 那時候將會是亞爺想救你也救不來. 因為我們已經自我放棄得無藥可救了.

不想死, 就吵鬧少一點, 腦用多一點.
能讓市民生活過得好(最起碼是有機會去爭取過得更好)的人, 不用叫罵, 支持你和選擇你的人可是要多少有多少.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