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8日星期一

何謂"應得"?

非本地孕婦經急症室入院產子數子大減
(星島) 01月 28日 星期一 03:48PM
入境處表示,在過去一年,有2500名孕婦準備來港產子,被勸返原居地。入境處於去年2月起,會要求準備入境懷孕七個月或以上的孕婦,出示醫院的生產文件。至12月,合共查問了32,400多名孕婦,當中2,500人因為沒有預約文件,被勸返原居地。入境處表示,這項措施有效,令到非本地孕婦經急症室入院產子的數子大幅減少。


勸走了2,500個, 還有29,900個.
單一年計, 就有近3萬個非本港人士所生的"香港人"出世.
3年後, 他們便會陸續來港讀書, 醫病.

日前, 在電視看了一個新聞節目. 當中一個生了"香港人"的內地人女士, 義正詞嚴地說: 佢(兒子)係香港人, 咁就梗係要攞返佢應得嘅野啦! 12年免費教育呀, 醫療呀.

看得我"眼火爆".
為什麼對香港全無貢獻的他們的小孩, 在香港會有應得的福利?

每個地方, 政府為人民提供的福利, 其實都是因為他們對該地方有所貢獻: 交稅, 工業製造, 建築建設, 金融服務以至掃街洗廁所. 這些都是對一個地方的貢獻, 所以作出這些貢獻的人, 他們以及他們的子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福利.
換句話說, 政府提供的福利, 其實是對這些人所作出的貢獻的回饋. 有作出貢獻, 便有應得的回饋.

沒有作出過貢獻的人, 何來資格收取回饋? 還一副理所當然(甚至是"欠了他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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